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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个市级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站揭牌成立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5日作者:

     11月22日,上海市首个市级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站“上海市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站(阳光基地)”在民营企业上海富大集团现代物流公司揭牌,上海市各级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人员参加了揭牌仪式并参观了“阳光基地”、宿舍和活动场所。

  据了解,上海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最早始于1997年,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与民营企业上海富大集团联手,首建青少年教育“阳光基地”。目前,该市17个区已建成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站50余个,共观护帮教涉罪未成年人1335名,其中外来未成年人868名,从最初观护站只帮教本市籍未成年人到对来沪未成年人实行平等观护,全市已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观护的全覆盖。

  据上海市检察院未检处负责人介绍,此次成立的市级“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站”是以来沪“三无”(在沪无监护条件、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涉罪未成年人为主要观护对象的开放式、社会化市级观护组织。观护站将组建观护小组,对“三无”涉罪未成年人一般设定三个月至六个月的观护期,通过思想教育和适当的劳动学习,促其真诚悔罪,实现未成年人“零障碍”回归社会。观护期满后,观护小组对接受观护的未成年人作出考察意见,提交检察机关作为司法处理的参考依据。观护站对观护对象的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司法机关以外的单位、个人公开。目前,上海市检察院未检处和富大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共同签订了相关实施意见。